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报告的范围
保安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如发现隐患和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此外,在某项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结束后也必须向上级部门或领导报告。
一般情况下,出入口守卫保安员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报告:
一是复杂情况的报告。复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治安案(事)件等。复杂情况是指情况难以预测、事态控制难以把握和发生突发事件。
二是安全隐患的报告。安全隐患是一种不安全状态,是尚未发生事故、事件、案件的潜在状态。保安员在工作过程中除能当场解决的外,应当将安全隐患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或客户单位报告。
三是重大事项的报告。重大事项包括出入口人员的聚集、管理区域原因不明的突然停电等。
2.报告的要领
报告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般要经过初步了解情况、明确对象、理清思路、选择何种形式等程序,才能完整、准确地完成报告过程。
报告针对的是复杂情况,以及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和重大事项。因此,保安员在报告时,应掌握报告的基本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和结果等。
保安员到达现场初步了解事情的性质后,需判断是否要报告。如需要报告,则要根据事情的进程随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3.报告的方式
报告方式有口头报告(电话报告)、书面报告(电子邮件报告)等。
口头报告(电话报告)是把要报告的事项和情况通过口头或电话的形式向相关领导汇报,使领导在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书面报告(电子邮件报告)是把要报告的事项和情况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相关领导汇报,使领导在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二、报警的程序和要求
报警是公民或单位在危、难、急、险的情况下向警方报告或发出紧急信号的行为。保安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掌握报警的范围、要领和方式。
1.报警的范围
只有了解警方的职责,保安员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报警,警方才会受理。警方受理的报警主要包括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求助。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在这里不再赘述。
求助类报警主要针对涉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公安安全的情形,需警方采取紧急措施先期处置,如发现自杀、儿童及智障人员走失等情形。
在这里特别强调两点:
一是凡报警,必报告。警方已经介入客户单位事务,客户单位的有关领导应当知道报警内容。
二是保安员在选择报警时要考虑警方职责,不要浪费公共资源,要体现保安业务的专业性。
2.报警的要领
保安员拨打报警电话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警情发生的时间和具体位置,附近有无明显的建筑物或标志物;
二是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报告什么事情、什么性质、现场什么状态、有无专业人员等;
三是语言简练,表达清楚;
四是尽量使用普通话。
3.报警的方式
保安员在报警时,应根据案(事)件的性质、紧急程度选择报警方式。
一般情况下,保安员可以采用拨打“110”报警、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报警、直接前往派出所报警和利用网络报警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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