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围绕《工伤保险条例》及公司内部保险申报规定进行学习,高涛经理重点讲解了工伤事故保险申报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及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及在岗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工伤保险申报规范
1. 申报真实性
申报工伤必须基于具体事实,不得虚报、瞒报。
申报人须确保工伤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岗位上,工作岗位上的各种签到姓名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得代签,非工作期间或无直接关联的事故不得申报。
2. 申报时限
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在 24小时内 上报至分公司保险负责人苏俊杰。
超过24小时未上报,将不再受理(单位特殊申请除外)。
3. 申报材料
必须提供完整的上报材料,包括详细的事情经过、准确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明。所有人员上报信息需真实、及时,大队长在上报信息时实行“了解实况负责制”。
4. 保险费用与责任
工伤申报金额须按上班期间的服务费标准执行。
涉及意外工伤,需明确事故责任方后方可申报。
5、上下班路线要求
上下班途中必须按合理路线行驶,不得绕路。绕路发生的事故不予申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无论是否参加社保,60岁后雇主责任险要进行严格核查。
2、 所有涉及保险(工伤、意外等)的申报,均需留存书面记录(如本记录本),以备核查。
3.、遇到需申报工伤保险的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单位备案,不得拖延,本着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度,层层负责制。
会议总结
本次会议再次强调了分公司层层负责制,同时强调了工伤保险申报的时效性、真实性和规范性,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杜绝虚假申报、逾期申报等行为,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