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因故不能执勤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接班人员上岗前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携带执勤用品,准时接班。
3.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交接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然后移交勤务登记薄,双方签字备查。
4.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岗。
5.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区域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区域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甲方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6.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甲方综合部核查。
7.协同甲方综合部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8.内外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
9.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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