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逻服务内容
1.保安员通过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视检查、警戒,保护客户安全。
2.负责厂区人员监督、设备检查、重要接待、突发事件处理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3.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扭送有关部门处理。
4.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
5.在巡逻过程中,对发现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客户和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二)巡逻服务操作规程
1.制定巡逻方案
(1)根据巡逻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巡逻方案、确定巡逻人员、巡逻路线、巡逻方式,控制重点及所需装备。
(2)根据巡逻区域的地形、地貌和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等情况,确定巡视检查、控制的路线、巡逻方式、巡逻重点、巡逻频次等。
(3)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4)巡逻方案上报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
2.巡逻前的准备
担任巡逻任务的保安员按规定着装,根据需要携带通讯和报警设备,携带照明用具,配备巡逻登记簿。
3.巡逻的实施
(1)徙步巡逻是保安员实施巡逻勤务的基本形式,实行单行巡逻、往返巡逻、交叉巡逻和循环巡逻相结合。在巡逻中,根据的巡逻时间、及临时任务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实施巡逻任务。
(2)徙步巡逻应两人以上进行;巡逻人员之间应保持能目视联系和相互支援的距离;夜间巡逻可用约定的方法做联系信号。
(3)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送交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4)保安在巡逻时,不得影响客户单位员工的生活、工作。
(5)在夜间巡逻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三)勤务制度
1.交接班制度
(1)保安员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因故不能执勤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上岗前的准备: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按规定着装,携带执勤用品,准时接班。
(3)交班: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移交勤务登记簿,双方签字备查。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2.请示报告制度
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3.勤务检查制度
驻勤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4.勤务登记制度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四)岗位要求
1.执行巡逻任务的保安员,应熟悉有关制度、规定及巡逻区域的重点目标。
2.熟悉岗位周围的地形、地物及设施,熟悉应急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3.熟悉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4.熟悉掌握处置一般问题和紧急情况的方法,自身解决不了的,能及时、准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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