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并取得保安员证。保安员证是由国家法定机构依法颁发的保安服务从业资格证书。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审查通过并留存指纹信息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保安员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①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②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④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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