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苑小区屋顶及墙体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警苑小区屋顶及墙体维修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概况: 驻马店市警苑小区屋顶及墙体维修项目,
项目预算36万元。
2、项目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驻马店
警苑小区屋顶及墙体维修项目。
注:本项目不分包。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项目及招标条件在公司内网公示。
四、公告期限:
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
五、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磋商时,仍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招标时间、地点:
(1) 定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三点。
(2)警苑小区二楼物业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96-3792119。
警苑小区物业办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