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规范对甲方人员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甲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职责
1.确认甲方人员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2.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三)工作指引
1.甲方人员物品进入区域的管理
(1)甲方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物品的限制
1)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2)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3)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4)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2.甲方人员物品运出办公区域的管理
(1)一般情况下,甲方人员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2)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甲方人员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3)甲方人员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甲方人员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4)在保安主管或甲方部其他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5)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6)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甲方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甲方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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